董宏死缓是轻判 供出王岐山秘密保命? 还与薄熙来有关,对习阴招加害?《时刻新闻》2022年1月3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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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30日,据《新头壳》报道,中国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28日一审公开宣判,前中共中央巡视组副组长董宏因为受贿人民币4.6亿馀元,被判处死刑但缓期2年执行,中共官方首次披露董宏有自首情节,不足以判死被枪下留人。董宏曾追随中国国家副主席王岐山将近20年,被视为王岐山的“大秘”、“大管家”。董宏被查后,引发外界揣测,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王岐山关系生变,两派高层斗争已到白热化的阶段,习近平在二十大前重判董宏,藉此打击王岐山、吓阻反对势力。

https://www.timednews.com/article/2022/01/30/14177.html

根据青岛中级法院通报,法院审理查出,1999年至2020年,董宏利用担任广东国际信託投资公司破产清算组成员、中共海南省委副秘书长、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、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、中央巡视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,以及职权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透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专案开发、工程承揽、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,直接或者透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摺合约4.63亿馀元。

该通报提到,董宏犯受贿罪,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,犯罪情节特别严重,社会影响特别恶劣,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,论罪应当判处死刑。鉴于董宏自动投案,如实供述全部罪行,具有自首情节,认罪悔罪、积极退赃,赃款赃物全部追缴到案,具有多个法定、酌定从宽处罚情节,对其判处死刑,可不立即执行。另外,董宏也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他当庭表示:“服从法院判决,不上诉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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